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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苑通知|关于组织开展宁波大学2017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(新苗人才计划)项目申报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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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8-3 16:24:16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各位老师、同学:
        根据浙江团省委的相关规定和要求,我校2017年的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(新苗人才计划)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。为保证工作完成质量,选拔、推荐最优秀的学生科研项目,学院从即日起受理项目申报工作,请各位老师和各班级积极动员、组织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项目类型
      
        1.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。申报对象为在校本专科生及其团队。旨在培育一批大学生创新研究成果。   


        2.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。申报对象为在校本专科生、研究生及其团队。旨在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科技成果推广项目。


        3.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。申报对象为在校研究生及其团队。旨在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指导、服务、交流平台,为研究生创业提供良好的场地环境、创业指导和培训等相关服务,培育和发现优质的科技经济项目和高素质的创新人才。

申报要求
      
        1.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总量范围内自行确定科技创新项目、科技成果推广项目、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的具体申报数量,研究生项目数量不超过总项目数的1/3。项目总数超过5项的学院至少申报一项创新创业孵化项目。


        2.每个项目需配置至少一位专业指导教师,所有项目指导教师具有中级以上职称,项目研究内容必须与相关指导教师在研课题相结合。


        3.项目负责人上一学年积点分必须名列年级50%以内,且相关专业课程成绩名列班级20%。


        4.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科研、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,并在毕业离校以前完成项目研究工作,项目总人数不超过5人,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2015级本科生或2016级研究生。


        5.曾参与各级学生课题研究但未能按时结题的学生,不能参与申报本项目。
        6.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请一项课题。作为主要参加人员(除项目负责人外前两位)同期参与研究的项目数不得超过两项。


        7. 请务必于2017年1月9日12:00前,将项目申报书、项目汇总表纸质版上报至学工办(11号楼221)邓美玲老师处,同时发送申报书电子版、项目汇总表电子版至邓老师邮箱:dengmeiling@nbu.edu.cn 。

项目管理
        
         1.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(新苗人才计划)项目是浙江省最高水平的学生科研项目。每个项目的研究资助经费参照《宁波大学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》执行。


        2.申报项目一经立项必须按时完成、顺利结题,否则将直接影响学院下一年度的项目申报名额。


        3.各学院推荐项目未能通过省级项目立项审批的,将作为学校校本级立项。


        4.项目管理其他事宜参照《宁波大学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》规定执行。
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学校学生科技创新工作相关规定,或咨询学院负责人、校团委、校学生科技创新协会相关人员。


联系人:邓美玲:87600475。

附件下载
(点击“阅读全文”进入网页下载,或者进入宁波大学法学院-旧版入口-学工栏下载)


1、 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(新苗人才计划)实施办法(试行)
2、 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
3、 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书
4、 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书
5、 2016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(新苗人才计划)项目汇总表
6、 宁波大学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


今日小编
排版:笨笨
来源:法学院学工办
「获悉法苑动态,尽在法苑学工」订阅号:法苑学工投稿邮箱:2952577704@qq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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