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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工通知 | 关于举办宁波大学2015—2016学年“特色寝室” 评选活动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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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yang580230
时间:
2017-8-3 16:24
标题:
学工通知 | 关于举办宁波大学2015—2016学年“特色寝室” 评选活动的通知
各寝室:
为进一步丰富大学生的寝室生活,营造温馨和谐、积极向上的寝室文化氛围,选树优秀寝室典型,特举办2015-2016学年“特色寝室”评选活动。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时间
2016年11月8日—11月25日
二、评选奖项及条件
(一)基本条件:被推荐寝室本年度卫生成绩无不合格项,且至少获过一次优良(以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提供信息为准);
(二)单项条件,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参评相关特色寝室:
1. 党员寝室
:全体寝室成员均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,有发扬党员先锋表率作用的相关事迹;
2. 学霸寝室
:全体寝室成员上学年总积点分均达到专业前百分之三十,并在上一学年的奖学金评比中获得校二等奖学金(含同等条件捐赠类奖学金)及以上,寝室拥有良好的学习氛围;
3. 创业寝室
:全体寝室成员均拥有创业经历或参与创业有关的工作与活动,寝室拥有浓厚的创业氛围;
4. 科研寝室
:全体寝室成员均拥有参与科研创新活动(指学校规定的相关学科竞赛、SRIP及以上项目)的经历,并取得一定成果,寝室拥有浓厚的科研创新氛围;
5. 学生干部寝室
:全体寝室成员均担任班级及以上学生干部,并在学生工作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绩;
6. 文体寝室
:全寝室成员均在文艺、体育方面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;
三、评选工作时间推进
(一)特色寝室学院推荐阶段
1. 时间:11月8日—11月14日
2. 内容:各寝室自行推荐,并填写《候选特色寝室推荐表》(见附件),同时附寝室成员合影4-5张(单张照片不小于500K)、寝室成员个人介绍(第三人称、每人限200字)及1000字详细事迹(第三人称),于11月14日(周一)12: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191916466@qq.com,同时务必将纸质版交至法学院学工办221,马春燕老师处。
(二)特色寝室资格审核阶段
1. 时间:11月16日—11月20日
2. 内容:主办单位审定报送材料,确定符合条件的候选寝室。
(三)特色寝室评选公示阶段
1. 时间:11月21日—11月25日
2. 内容:通过候选寝室推荐与自荐的方式评选出各类特色寝室2-3间。
四、相关说明
本次评选最终获奖寝室的数量将根据候选寝室的数量与质量决定。获奖寝室纳入学校2015-2016学年学生荣誉奖评审,发予证书及奖品。
宁波大学法学院团委
宁波大学法学院自治联合会
点击“阅读原文”get“特色寝室”评审推荐表
今日小编
排版:周二小编
来源:法学院学工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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